吴芷荞睁开眼睛,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,屋里陈设简单,只有一张床和一张已显斑驳的木桌。窗外有几棵高大槐树,墙上挂着犁头,像是一家农户。她回忆了片刻才想起发生了什么,费力的想动一动身子,发现全身无力,想要坐起来都不能。
正犹豫间,兰若明跟着一个面色黝黑的汉子进屋。他身上穿着一件蓝色粗布长衫,头发束而不簪,却无端多了些挺拔儒雅。几天不见,感觉他清瘦了不少,脸上隐隐已有青色胡渣,看起来也甚是憔悴。
大病初愈,又在一个陌生的地方,本是心中惊慌不定。忽的见到兰若明也在,突然心中不知是安慰还是放松,突然眼眶就涌起了泪水。
兰若明探身查看,有手背试了试她额头体温,柔声问道,“怎么了,可是哪里又不舒服了?”
吴芷荞轻轻摇了摇头,说不出话。
此时,屋里的年轻媳妇接口道,“想是病了这么多日子,刚醒过来还有点不舒服呢。但是既然高烧退了,好起来也很快。还是你哥哥的医术高明,几剂药下去就发汗了。姑娘你就安心养病,我们这穷是穷了点,但是粥饭还是供得起的。这两天可是给我吓坏了,你刚来的时候烧的烫人,谢天谢地总算好过来了。”
此时她身边的汉子说话了,“黄姑娘刚醒,需要安安静静的养身子,你就别叨叨个没完了。我姓杨,这是我媳妇,你就叫我们杨大哥、杨大嫂就行。你们兄妹肯定有体己话要说,我们就先出去了。你们有啥需要,喊我们一声就行。”
黄姑娘、哥哥……吴芷荞刚刚清醒,两人语速又快,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,杨大哥夫妇就关上了门,屋里只剩下她和兰若明。
像是看出了她的疑惑,兰若明解释道,“当晚咱俩一起滚下山,我醒来一看,你肩上中的箭有毒,你当时已经发烧昏迷不醒。我顺着溪流走,找到这户人家借宿。为了方便,我就对他们自称为兄妹。你放心,听雨、吹雪他们几个都没事,等你伤养好了,我们就去找他们。”
吴芷荞心下稍定,勉强笑笑,“你给我开的方子?”
“嗯……我略通医术。”
“我昏迷几天了?”
“两天了,这是第三天。”
“我烧糊涂了吧,我梦到过世的母亲了。”
兰若明微微笑了笑,像哄小孩一般轻声说道,“那是一个很好的梦啊。你的母亲在天上保佑着你呢。”
话没说完,吴芷荞又沉沉睡去……
吴芷荞再次睁开眼睛,身上已经轻快多了。她看到屋里没人,就慢慢坐起身,下床走出房间。
这个房子坐北朝南,被隔成三个大开间。中间的房间中间放着方桌和两把椅子,普通杨木所做,一看就是普通农户的摆设,看着是招待客人的客厅,右边和左边分别是卧房。房间外面有个院子,被篱笆隔开成为独立的院落,虽然简陋,却是十分的温馨质朴。
杨大嫂正在外面织布。她看到吴芷荞起来了,赶忙放下手上的事忙不迭的赶过来扶她,“你怎么起来了,也不喊我一声。这病刚好,冻着了可怎么办?”
吴芷荞不好意思的笑了笑,“谢谢杨大嫂,我觉得身上好多了。这几天实在是劳烦您了。”
杨大嫂连连摆手,“我们乡下人能帮什么忙啊,都是你兄长忙前忙后的,这几天都没睡个囫囵觉。说起来还有点不好意思,我看你衣服脏了,给你换的都是我自己的粗布衣服,你可不要嫌弃。”
吴芷荞赶忙道,“您这是哪里的话,太让我无地自容了,这衣服我穿着正合身。杨大哥和……我哥哥去哪了?”
杨大嫂爽朗的笑起来,“他们天不亮就去打猎了,说是打点野味给你补补身体。先别管他们,你先喝点粥垫垫肚子,好几天没怎么吃饭了,肯定是饿坏了。”
兰若明和杨大哥带着两只野兔和几只鹁鸪鸪回到小院的时候,杨大嫂正在教吴芷荞织布,两个人都笑容妍妍,很是投机。黎明初升的光打在吴芷荞的头发上,反射出了一种柔和的光晕。这种轻松和活泼让这个小院充满了盎然的生机,让看到的人也忍不住露出微笑。
杨大嫂先看到了他们,笑着招呼,“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,才出去一会功夫。”
杨大哥哈哈大笑,“黄兄弟看着斯文,这打猎功夫我是真的佩服。野兔个头又小,窜的又快,本来准备我们一起合围呢,谁知道黄兄弟一箭就射中一个,那可真真是神射手。”
兰若明微笑谦虚道,“要不是杨大哥眼疾手快先指明位置,我这箭法再准也无地可施。”
眼看他们俩个要一来一回客气个没完,杨大嫂叉着腰打断,“你俩也别客气了,黄兄弟快来看看你妹子吧,眼见着身体是好多了。”
接着又忍不住感叹,“我这么一件粗布衣裳,怎么你妹妹一穿就这么好看呢。真是老天爷偏心啊,怎么会有这么精致的姑娘,难不成是玉捏起来的。”
杨大哥虽然是庄稼汉子,但是粗中有细,看到吴芷荞被夸的莹白的脸红透了,忙岔开话题,“在屋里躺了这么久,也该出去转转了。我们这个村子虽小,确实有山有水很是宜人。黄兄弟,趁着你妹子精神头好,你带着你妹子出去透透气吧。”
这是一个被群山环绕的小村落,地势北高南低,山地占去大部分的面积,仅在河流两岸有着零星的河谷平原,作为农耕使用。放眼望去一片开阔的景象借着黎明初升的光辉铺展在他们眼前,尽是一块块人力开辟而成平坦田地,几栋简单的小房子散落田间。
兰若明看吴芷荞脸上仍有不自然的潮红,知道她还未病愈,不动声色的把脚步放缓。遍地金黄的稻穗迎风摇摆,散发着扑鼻的稻香。两个人看着这一片秋日景象,心情也都随之安定温和。
“稻花香里说丰年,听取蛙声一片,原来是这样欣喜的图景。”兰若明轻轻叹道。
“是啊,民以食为天,百姓是最淳朴不过的,能吃饱穿暖就是好日子。历朝历代揭竿而起,不过都是因为想吃顿饱饭。”
兰若明本在看着周围的稻田,听到说到”揭竿而起“几个字突然脚步一顿,心中的闲情逸致一瞬间烟消云散。想到几天前遇到伏击的场景,
沉思片刻,拱手称谢,“还没谢谢吴姑娘的救命之恩。要不是你,这一支毒箭就要射到我的身上了。”
吴芷荞闻言淡淡的笑了笑,轻轻说道,“我其实就是想把你推开的,没想到箭来的太急,反而自己成了靶子。你不用谢我,任何人遇到危险我都会上前推一下的。”
兰若明眉毛一挑,“哦?老吾老以及人之老,幼吾幼以及人之幼,吴姑娘果然有古代侠士之风。”
兰若明久居高位,早就养成了帝王之威,一举一动自有一股威严气度。一旦不悦,即便嘴上不说什么,周身的压迫感也是极强。吴芷荞早就猜到兰若明并非普通人,尤其是相处几日,对他说话行事已经有所了解,已经微妙感受到了他周身突然的森然之气,但是一时又不明所以,没有接话。
兰若明看吴芷荞并不答话,又问,“吴姑娘认为,这伙黑衣人是什么来历?”
吴芷荞心知兰若明在试探自己,斟酌半晌说道,“看武功身手,倒不像是山野匪类,而且正在处在我们回客栈比较崎岖的一段路上,出手果断,像是冲着我们来的。”
“英雄所见略同。但是我们只是赶路客商,吴姑娘也只是投亲的小姐,我们有什么值得一伙黑衣人下手的,这点我实在是不明白。”说罢看向吴芷荞,好像急切的想知道一个答案。
吴芷荞心里轻笑了一声,好一个赶路客商。
——舍得穿一匹百两银子的湘绣做赶路衣衫的客商,怎么也是富甲一方吧,怎么京畿重地、江淮两晋,这些商贾云集之地没听说有一家富商姓黄呢。
——既然他因为高碧芝的鎏金耳环起疑,难道不知道自己身上暗纹中勾连的金线并非普通人可用之物。这样在光照下会反射炫目光彩的金线,她只在自己姑外祖母身上见到过。那时候母亲就告诉她,这样的金线,只有皇亲国戚可以用,普通百姓只能用暗色的黄线。
——自古商人重利轻别离,从来没见过哪个商人来到村庄,细细查问庄家收成、苛捐杂税、官员吏治的,反而从来没有对自己的生意操心分毫。
就是因为种种异状,在中秋晚上的中萃楼,她才一眼注意到了他们三个衣着不俗、一口北方口音的人,才在高碧芝求救的时候心念一动,既是找他求救,又是探探虚实。
虽然她可能什么也探不出,或者知道了对方真实身份也没于大局于事无补,但是能及时跟家里传个消息也是好的。
能有这样衣着谈吐的人必是皇亲国戚,钱塘县属于安王的藩地,能到此处遇到的皇族宗亲是谁也就不言而喻了。现在看着在自己救了对方一场的之后,这个黄誉不仅没有一点感激之情,反而还在疑心重重反复试探,这番作态不就是完全不忘皇恩仍然意图谋逆的安王么。
念头至此,吴芷荞不怒反笑,“既然是黑衣人,那自然来历意图不想让我们知晓。我们猜来猜去也是没有头绪,不如静观其变。生老病死本就自有命数,强求不得,只要不是自作孽惹怒佛祖,相信心善积德必有好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