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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2章 项先生有点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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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月中旬,清明的雨终于停了。阳光从云层后透出来,照在身上已经有了初夏的微烫。院子里的石榴树冒出了细小的花苞,藏在嫩绿的叶子中间,要仔细看才能发现。

祝思珩是在一个寻常的午后,发现萧弘钧变得更粘人的。

那天她只是从沙发上站起来,想去厨房倒杯水。刚起身,手腕就被他握住了。她回头,看见他从笔记本电脑后面探出半张脸,眉头微微皱着,像一只守着食盆的大型犬科动物,警惕地盯着她移动的方向。

“三分钟。”他说。

祝思珩愣了一下:“什么三分钟?”

“你去厨房,三分钟。”他顿了顿,目光落回屏幕上,语气平静得像在陈述某个不可辩驳的事实,“太久了。”

祝思珩:“……”

她站在原地,低头看了看自己被他握着的手腕,又看了看他那张面无表情的脸,忽然不知道该说什么。

这算什么?倒计时?限行?还是她从此失去了独自走到厨房的权利?

她张了张嘴,想反驳。可他没给她机会——他已经重新敲起了键盘,那只握着她的手却始终没收回去,就那么悬在沙发扶手和她手腕之间,像一道沉默的界限。

从那之后,她开始注意到一些之前忽略的细节。

比如,只要两个人独处,他就一定会挨着她坐。沙发上,餐桌前,甚至书房里那两把并排的椅子——他总要挪到离她最近的位置,膝盖挨着她的膝盖,手肘碰着她的手臂,像两块被磁力吸在一起的铁。

比如,她看书的时候,他会把下巴搁在她肩膀上,就那么看着她手里的书页,一页一页地跟着她翻。她问你看什么,他说看你。

比如,她做饭的时候,他就站在厨房门口,倚着门框,目光追着她在灶台和案板之间移动的身影。她回头瞪他,他就笑,笑得云淡风轻、理所当然,好像在说“我就是想看”。

有一次她实在忍不住了,举着锅铲问他:“你是不是属502的?”

他挑了挑眉。

“强力胶水。”她咬牙切齿地解释,“粘人精。”

他想了想,认真地点点头:“嗯。可以。”

祝思珩被他这副理直气壮的样子气笑了,锅铲往锅里一扔,叉着腰看他:“萧弘钧,你有没有发现你最近特别粘人?”

他放下手里的文件,抬起头看她。

阳光从落地窗外照进来,将他整个人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。他的眼睛在光里显得格外深邃,却又有一种奇异的柔软。

“有。”他说,语气平和得像在讨论今天的天气,“我故意的。”

祝思珩:“……”

他站起来,朝她走过来。走到她面前,低头看她。

“以前不粘,”他的声音低下去,“是因为不确定能不能粘。”他顿了顿,抬手把她鬓边一缕碎发拢到耳后,“现在确定了。”

祝思珩站在原地,仰着脸看他。

她应该说什么?说你这是病态?说你这样让我没法正常生活?说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很幼稚?

可她没有说出口。

因为她忽然想起清明那天,他在车里握着她手的样子。想起他问她“你还会走吗”的时候,眼底那一闪而过的暗色。想起他在她睡着后,一遍一遍确认她还在的那种、她自己从未亲眼见过、却能想象得出的执拗。

他不是不知道自己在粘。

他只是终于可以了。

祝思珩叹了口气,把脸埋进他胸口,闷闷地说:“……我渴了,想喝水。”

他低下头,下巴抵在她发顶,轻轻笑了一声:“我去给你倒。”

说完,他真的松开她,转身去了厨房。

祝思珩站在原地,看着他的背影,忽然有点想笑。

粘人精。

不过——好像也不讨厌。

后来她发现,他不仅在家里粘,在外面也粘。

具体表现在,他越来越喜欢带她去源祺集团。

第一次她跟他去办公室的时候,以为只是偶尔。后来发现不是。是每天。只要她那天没有别的事,他就会在出门前站在衣帽间门口,用一种“你不去我就站着不动”的眼神看着她。

“你自己去不行吗?”她有一次试图反抗。

他没说话,只是继续看着她。

那目光太直接了,直接到她觉得自己像一只被盯上的猎物。

“……行了行了,我去。”

他这才满意地点点头,伸手帮她拉开衣帽间的门。

于是,源祺集团顶层那间冷冰冰的办公室里,开始频繁出现一个系着围巾、抱着书本、偶尔在沙发上打盹的身影。

盛磊一开始还试图保持专业。后来他发现,每次祝思珩在的时候,老板开会的效率都会莫名其妙地变高。那些平时要争论半小时的议题,经常十分钟就结束了。结束后老板会第一个站起来,脚步比平时快一点,方向永远是办公室。

盛磊默默记下了这个规律,并在心里给祝思珩起了个代号——效率催化剂。

有一次祝思珩无意中听见盛磊和同事的对话,对方问“老板最近是不是心情很好”,盛磊压低声音说:“不是老板心情好,是老板娘在。”

祝思珩:“……”

她决定装作没听见。

但萧弘钧显然听见了。因为他那天下午,当着盛磊的面,把她从沙发上拉起来,揽着她的腰,声音不高不低地说:“听见了?老板娘。”

祝思珩的脸腾地红了,用力掐他的腰。

他眉头都没皱一下,反而低头在她耳边轻声说:“再掐一下,我就告诉他们你是怎么当老板娘的。”

祝思珩不敢动了。

但不管怎么说,他粘人是他的事,她有自己的事要做。

月底就要考试了。虽然她前世是体制内的老油条,对这种考试有着降维打击的能力,但该刷的题、该看的书,一样也不能少。更何况,她还得去佳龙新村刷存在感——茅阿姨那边、董雨湫那边、岳家那边,她总不能一直消失。

于是在几次“拉锯战”之后,她和萧弘钧达成了某种微妙的平衡。

白天,她可以去佳龙新村“打卡上班”。他送她过去,晚上再来接她回爵显风华。

听起来很正常。但萧弘钧把“送”和“接”这两个动作,执行出了一种让人无法忽视的存在感。

每天早上,他会亲自开车把她送到佳龙新村楼下。下车前,一定会握着她的手,沉默三秒,然后说:“五点。”

“五点来接你”的缩写。

祝思珩第一次听的时候,以为他在说“五点之前回来”。后来发现不是。他是真的五点会准时出现在楼下,不管她有没有告诉他可以提前、可以晚点、可以不用每天亲自来。

她曾经试图反抗:“我自己可以打车。”

他看着她,不说话。

那目光里写满了“我不允许”。

她叹了口气,放弃了。

至于晚上,那就更夸张了。五点整,他那辆低调的黑色轿车会准时停在佳龙新村501楼下。她会下楼,上车,然后被他握着手,一路开回爵显风华。

有一天下楼的时候,她正好遇见茅阿姨。茅阿姨看着那辆低调但一看就很贵的车,又看着从车里下来的萧弘钧,眼睛都瞪大了。

“海青啊,这、这是……”

祝思珩还没来得及解释,萧弘钧已经走过来了。他站在她身侧,微微颔首,语气礼貌而疏离:“阿姨好。”

茅阿姨愣愣地点点头。

萧弘钧没有多说什么,只是伸手接过祝思珩手里的包,另一只手自然地揽住她的腰,声音低下来:“走吧。”

祝思珩被他揽着往前走,回头看了一眼还愣在原地的茅阿姨,忽然有点想笑。

她感觉,自己真的像是来佳龙新村打卡上班的。

——白天在一个地方,晚上被“接”回另一个地方。中间那个接送的人,准时、稳定、风雨无阻,比任何通勤工具都靠谱。

只不过,别的通勤工具不会在下车前,握着她的手沉默三秒。也不会在红灯的时候,转过头来看她。更不会在她看书的时候,把手伸过来,轻轻握住她的手指,就那么握着,一路到目的地。

四月的风从车窗外吹进来,带着路边槐花的香气。她看着窗外缓缓后退的城市,忽然想,这样的日子,好像也挺好的。

周末的时候,她约了董雨湫一起去岳家老宅。

天气很好,阳光暖洋洋的,不晒,正适合放风筝。之前答应岳问筠的事,总算是落地了。

去的时候宗寅不在。管家说,宗寅有事回P市了。

祝思珩听到这个消息,心里莫名松了一口气。她也不知道自己在松什么,只是觉得,没有宗寅在的岳家老宅,好像空气都轻一些。

她们带着岳问筠去了滨江草坪。

草坪很大,向阳,四月的草已经长得很高了,绿油油的,踩上去软软的。风从山坡上吹下来,正好放风筝。

祝思珩把风筝线递给岳问筠,自己站在后面,帮她托着风筝。

“等我说跑,你就跑。”她教她。

岳问筠握着线轴,用力点了点头。

“跑!”

岳问筠跑了起来。她跑得不快,跌跌撞撞的,但很认真。风筝在她身后摇摇晃晃地飞起来,飞了一小段,又落下去。

“没关系,再来一次。”祝思珩跑过去捡起风筝。

岳问筠看着她,眼睛里亮亮的。

第三次的时候,风筝终于飞起来了。

鹅黄色的风筝越飞越高,尾巴在风里飘啊飘的,像一颗真正的星星,挂在四月的蓝天上。

岳问筠仰着头,看着那只越飞越高的风筝,笑了。

那笑容很浅,浅到不注意根本看不见。但祝思珩看见了。

她站在那里,看着岳问筠的笑,忽然觉得,什么丁家、什么任务、什么考试,都没那么重要了。

董雨湫在旁边举着手机录视频,嘴里念念有词:“这个素材好,这个素材太好了……”

祝思珩忍不住笑了。

阳光落在她们身上,落在草坪上,落在那只越飞越高的风筝上。远处的山青得像被水洗过,近处的花正开得热闹。岳问筠的笑,董雨湫的碎碎念,和那个终于飞起来的鹅黄色风筝,组成了这个四月午后最明亮的画面。

放风筝结束以后,祝思珩就把岳问筠送回了岳家老宅。回去的路上,董雨湫问她:“你最近怎么样?”

祝思珩想了想,说:“还行。”

董雨湫看着她,忽然笑了:“你最近……好像没那么紧绷了。”

祝思珩愣了一下。

是吗?她不知道。

她只知道,每天有人送她来,接她走。每天有人在书房里等着她,在她看书的时候,会伸手握住她的手指。每天有人在她说“我渴了”的时候,会站起来去倒水。

她只知道,那个粘人精,好像也没那么讨厌。

车窗外,四月的风吹进来,带着花香。

她忽然想,萧弘钧现在在干嘛?应该还在开会吧。

她看了一眼手机,四点二十。还有四十分钟,忽然有点期待五点。

就在这时,坐在副驾驶的董雨湫忽然开口,语气里带着一丝少女特有的雀跃和神秘:“对了,海青姐,你知道吗?四楼来了一名新住户,长得可——帅了!”

祝思珩差点一脚刹车踩到底!

她的脚猛地一顿,硬生生收住了力道,但车身还是几不可察地晃了一下。她死死握住方向盘,指节因为用力而微微泛白,心脏在胸腔里狂跳不止,像是要冲破肋骨蹦出来。

四楼?新住户?长得帅?

项骏新!

她深吸一口气,稳住心神,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自然,甚至还带上了一丝八卦的调侃:“你喜欢?”

董雨湫的脸“腾”地一下红了,像被火烧过一样,连耳根都染上了淡淡的粉色。

她连连摆手,语无伦次地否认:“没、没啊!就……就是觉得他长得好看,随口一说而已!我才没有喜欢!”

这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模样,让祝思珩忍不住透过后视镜看了她一眼。

后视镜里,董雨湫正低着头,手指无意识地绞着安全带,那副羞窘又慌乱的样子,像极了一只受惊的小兔子。

祝思珩心里那点担忧的复杂情绪,竟被这一幕冲淡了几分,甚至泛起一丝好笑。

她稳了稳心神,用尽量随意的语气问道:“你们说过话了?”

“嗯,就打过几次招呼。”董雨湫老实回答,脸上的红晕还没完全褪去,“在楼道里碰见的时候,他会点个头,说声‘你好’。我也就回一句‘你好’。就……就没了。”

她顿了顿,像是忽然想起什么,抬起眼看向祝思珩,眼睛里带着好奇:“对了,海青姐,你见过他吗?”

祝思珩握着方向盘的手指微微一紧。

见过吗?

她简直不要太见过!

隔三差五就能在自家门口“偶遇”一次,有时候是早上出门扔垃圾,有时候是傍晚下班回家,那个男人就像幽灵一样,永远能在最“巧合”的时候出现在她视线范围内。更别说萧弘钧来的时候,项骏新简直就像他的影子,进进出出,来来往往,存在感强得让人无法忽视。

“见过一次。”祝思珩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平淡,仿佛只是提到一个无关紧要的邻居。

董雨湫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,身体微微前倾,语气里带着一丝期待求证般的兴奋:“是吧是吧?是不是很帅?”

祝思珩:“……”

她沉默了一秒,然后面无表情地吐出三个字:“……还好吧。”

“还好?”董雨湫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,那表情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,“海青姐,你眼光也太高了吧!项先生那个长相,放娱乐圈都能打的好吗?怎么在你嘴里就变成‘还好’了?”

她歪着头想了想,忽然露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,语气里带着一丝调侃:“哦——也是,比起萧先生……”她顿了顿,似乎在斟酌用词,“萧先生那个气场,那个长相,确实是顶级配置。有萧先生珠玉在前,其他人确实就‘还好’了。”

祝思珩的太阳穴突突地跳了两下。

萧先生。

她说的“萧先生”,是萧弘钧。

那个占有欲强到令人发指、醋劲儿大到能淹了整个A市的男人。

而她现在,居然被董雨湫当面拿来比较项骏新和萧弘钧的长相?

祝思珩感觉自己的后背都冒出了一层细密的冷汗。她几乎是本能地扫了一眼车内后视镜,仿佛下一秒就能看见萧弘钧那张冷峻的脸出现在后座,正用那双深邃的眼眸冷冷地盯着她,等着她给出一个“正确答案”。

“其实项先生长得也挺好看的啊,”董雨湫还在继续她的比较,完全没意识到自己正在踩雷,“也不差吧。就是风格不太一样。萧先生是那种……那种……”她努力寻找合适的形容词,“高岭之花,看着是挺优雅温和的,但实际上有点生人勿进的气场。项先生就温和多了,笑起来还挺亲切的。”

祝思珩沉默地开着车,一个字都不敢接。

她没法比较。

不是不能比较,是不敢比较。

她太清楚萧弘钧那个男人了。如果让他知道,她居然在背后“评价”另一个男人的长相,甚至还和别人讨论他帅不帅——哪怕那个人是他的心腹项骏新——那都是一场足以掀翻屋顶的海啸。

那个男人的醋劲儿,她可是领教过的。

更何况,项骏新现在就住在她楼下。万一哪天萧弘钧心血来潮问起“你觉得项骏新长得怎么样”,她该怎么回答?说“挺帅的”?那她今晚就不用睡了。说“一般”?项骏新好歹是他的人,她这么贬低也不合适。

所以,最好的办法就是——闭嘴。

什么都不说,最安全。

董雨湫等了一会儿,没等到祝思珩的回应,疑惑地转头看向她:“海青姐?你怎么不说话?”

祝思珩目视前方,面不改色地开口,声音平稳得没有一丝波澜:“我在开车。”

董雨湫:“……哦。”

她缩了缩脖子,老老实实地坐回副驾驶,不再追问。

车厢里重新安静下来,只有车轮碾过湿漉漉路面时发出的细碎声响。

祝思珩心里却一点也不平静。

董雨湫提到项骏新——那个被萧弘钧安插在四楼、美其名曰“保护”实则无处不在的监视者——意味着什么?

意味着董雨湫会不会喜欢上项骏新?

这个念头一冒出来,祝思珩握着方向盘的手指就微微收紧了。

董雨湫是什么人?是那个会在靳言、宗寅他们这些人面前紧张得说不出话、却在普通日常里活泼得像只麻雀的女孩。是那个单纯到有些傻气、对人从来不加设防的姑娘。她对项骏新的那点好感,写在脸上,藏在红透的耳根里,藏都藏不住。

那么项骏新呢?

他是怎么想的?

项骏新——萧弘钧最得力的助手之一,跟在萧弘钧身边少说也有五六年了吧?见惯了商场上的尔虞我诈,见惯了人性最复杂的层面,他的心早该被磨得比花岗岩还硬。他会对一个刚毕业没多久、单纯得像张白纸的小姑娘动什么心思吗?

还是说,他只是例行公事地扮演“四楼新住户”这个角色,对董雨湫的礼貌和客气,不过是职业素养的一部分?

他们的接触,到底是萧弘钧的有意安排,还是项骏新自己的无意而为,或者真的只是凑巧遇见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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